code.club
標題: 每個人都應該學習編程 [打印本頁]
作者: fire 時間: 2014-6-22 14:51
標題: 每個人都應該學習編程
http://chinese.classroom-aid.com/2013/01/mit-mitchel-resnick.html
學習編程(寫程式) 是歐美過去兩年興起的教育新趨勢,Skype 的發源地愛沙尼亞(Estonia) 其政府已經決定將學習編程 (coding) 納入正規教育,從小學一年級開始的課程中,英國也剛剛宣布類似的消息,個人認為這是影響國力深遠的決定,想想大部份有所謂"資訊教育"的學校 - 大部份從高中以上才有 - 只是在教如何使用微軟的套裝軟體,十年後,前者培育出無數的創業家與解決實際問題的工程師(軟體的影響力無國界),後者培育出的平均人力只具備當祕書的技能,這是為何有學習編程的新運動,起源來自產業界。
為了讓孩子從小培養對編程的興趣與邏輯思考的強度,有非常多的工具與遊戲平台開發出來,適合不同年齡層,一直沒有時間用中文介紹這些工具(有興趣讀英文可參考這篇、這篇,或這篇),今日在教育人行道部落格上看到關於 MIT Scratch 的新聞,轉貼如下提供參考。Scratch 2.0 版剛剛釋出,是個全新的體驗與思惟,玩家可以看到別人的遊戲程式碼,直接修改它或混成,在網路瀏覽器中邊玩邊學。(文中這位 Mitchel 教授就是 Scratch 的創始人)
Mitch 在先前這個 TED 演講中説到,年輕一代雖習慣於使用數位裝置,但不代表他們會利用這些工具來創造與表達,就像一般定義所謂 "Literacy" 的基本能力有讀與寫,那麼所謂 "Digital Literacy" 的讀跟寫就是使用數位工具與寫程式去控制電腦,他用了大家常說的 "If you can learn to read, then you can read to learn" - 如果你學會閱讀,那麼你就可以經由閱讀進一步自我學習,學習寫程式也是一樣 - "If you can learn to code, then you can code to learn" - 如果你學會編程,那麼你就可以經由編程進一步自我學習。Scratch 提供有趣的情境讓孩子想學更多,去控制自己的遊戲或故事。
其實學電腦程式就是在學電腦運作的語言,跟學任何一種語言一樣 (Learn coding like learning new languages),但學過寫程式的人應該都有一種經驗,程式語言也會汰換,不同語言有不同適用目的,應該學那一種呢? Scratch 將程式語言視覺化,讓小孩學到程式邏輯思考的方法,但不直接接觸程式語言。就像大部份的人並不會立志要當專業作家,但仍然從小學習讀與寫,因為這些是基本素養,為何學習編程也是相同的道理。他的母親已經 83 歲了,還在學習 Scratch!
作者: 543 時間: 2014-9-2 13:19
本帖最後由 543 於 2014-9-2 13:22 編輯
http://tedxtaipei.com/2013/02/10 ... -can-learn-to-code/
你相信嗎,在愛沙尼亞這個國家,每個小學一年級的學生都要學習撰寫程式語言!
MIT Media Lab 團隊的計劃執行長 Mitch Resnick 在演講中不僅展示了趣味橫生的學習網站,讓孩子能輕鬆學會電腦程式並產生興趣,更分享了他對學習撰寫程式的獨到見解!
運用科技 v.s 創造科技俗稱「網路世代」或「N世代」的年輕族群有個較少被談論的名字:「數位原生(Digital Natives)」(註1)。這些 1980 年後出生,且成長歷程與網路、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科技產品緊緊相依的年輕族群,時常被視為擅長運用數位科技的世代。
而 Mitch Resnick 卻對這些說法提出質疑:年輕人是很會用科技產品傳簡訊、聊天、打電動沒錯,但「這可不代表你就『精通』這些科技!」
Mitch Resnick 所說的「精通科技」,並不是指人們與新科技「互動」的能力,而是「創造」新科技的能力。他形容,前者好比閱讀,後者卻像寫書一樣,不僅需要高度的創造力和表達力,也如其字面所形容的一樣,涵蓋了「寫作」的技能:想創造新科技,就必須學習撰寫程式語言!
然而,當我們聽到「程式語言」四個字,大多數人腦中浮現的都是單調而繁複的畫面:
雖然這確實是程式語言的真實樣貌,但若教學之初便以這樣的形式學習,也不難理解為何多數人對寫程式興趣缺缺。Resnick 在演講中介紹了 MIT Media Lab 所研發的軟體:Scratch,以簡易的方式體驗撰寫程式的樂趣,讓人們、甚至孩童,都能輕易的創造互動遊戲或動畫,並與世界分享!
程式語言納入小學一年級課程!Resnick 也提到,2012 年年初,紐約市市長 Michael Bloomberg 公開表示他的新年目標就是學習撰寫程式;不久後,愛沙尼亞也通過法令,將程式語言納入小學一年級的教程中。這片「程式熱」也延燒到英國,點燃了社會各界熱烈討論:英國是否也該效法愛沙尼亞,教導六七歲的孩子學寫程式呢?
學習,並非為了成為「程式設計師」對於學習程式語言的目的,Resnick 認為重點並非是要將所有年輕人培訓成程式設計師,而是透過學習程式語言,開拓更寬廣的學習途徑。「當你學會閱讀,你便能藉著閱讀學習更多知識,程式設計也是一樣的道理;如果你會撰寫程式,你能透過程式語言學習到的事物將更為多樣。」學寫程式就是在學習創意思考、有系統的推論、和團隊合作,而這些技能不僅在各專業領域都受用無窮,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力。
放眼台灣,多數人仍將程式語言視為「程式設計師」才懂的專業領域,或是為了商業目的才學習的技能。我們有沒有可能如 Resnick 所說的,以學習閱讀與寫作的心態來學習撰程式呢?如同我們在學習一個新語言一樣,轉換語法的同時,思考邏輯和表達模式都能因而拓展,人們得以新的異國視角檢視習以為常的事物;而若我們不把程式語言歸類為「電腦」領域,而是將之視為「語言」的範疇,還有什麼會比學習「科技的語言」還值回票價呢?
以下,我們便提供了十個免費線上資源,讓人人都能自學程式設計!
1. CodecademyCodecademy 所提供的互動式課程能讓你能從 JavaScript, HTML, CSS, Python 及 Ruby 的簡單指令開始學起,可說是目前最受推薦的自學網站。
2. Girl Develop It針對想學程式設計的女性所創立的教學網站,使命是「讓各年齡層、種族、教育程度、收入的女性學習開發網頁和手機程式,並讓她們對自己的技能有足夠信心。」
藉由讓更多不同背景的女性學會開發程式軟體,該團隊相信能賦予女性更多的事業競爭力及日常生活的自信心。
3. Udacity史丹佛大學建立的 Udacity 網站免費開放所有大學部的課程,其中當然也包括了電腦科學概論!
4. Code Racer如果嫌大學課程的步調太慢,你可考慮 Code Racer 這個「多玩家程式設計遊戲」。初學者可在此用 HTML 和 CSS 架設網站,而經驗較豐富的學習者可在此測試自己的技能。
5. Computer Clubhouse由Resnick 共同創辦的 Computer Clubhouse 目標是「幫助低收入族群的年輕人利用新科技和創意方法表達自我」。據 Clubhouse 估計,每年有超過兩萬五千名孩子在此與線上導師一同學習。
6. CoderDojoCoderDojo 是一個由志工運作的線上課程,年輕人能在此觀看程式設計相關課程、演講等。
7. Code School遊戲,是提升學習動機的最佳學習方式!Code School 提供各種語言的課程,也有多樣的版面設計及網頁工具,讓學習富樂趣。
8. TreehouseTreehouse 是由上述 Code Racer 的開發團隊所設計的另一個學習網站,提供學習影片和各種練習。
9. Girls Who Code針對 13-17 歲的女孩所設計的課程,讓女孩們追求她們的程式夢想!網站也提出了許多女性在職場及科技領域的相關數據,顯示出女性在科技領域的普遍弱勢角色。
10. Black Girls Code如果說女性在科技領域是少數族群,那麼非裔女性的數量更是少之又少。創辦人 Kimberly Bryant 透過集結非裔女性共同學習程式設計、舉辦工作坊,期能「凸顯出科學、科技、工程、和數學領域中缺乏非裔女性的現象,並開創一個程式設計的新世代,讓每個程式設計者能在創新科技的同時,也為自己的未來增添更多可能!」
作者: E25 時間: 2014-12-26 19:10
三星融合軟體學院(Samsung Convergence Software Academy;SCSA),是三星為了培育複合型軟體人才設立的教育單位,期望透過6個月的軟體教育,讓不熟悉軟體的人文學科專業人才,變身成複合型軟體人才,成為三星正式的軟體工程師。
2013年3月三星集團(Samsung Group)宣布,2013年上半招聘200名人文學科畢業生,透過三星融合軟體學院培養成軟體工程師。SCSA是三星設立的教育單位,計劃以6個月的時間,對學員進行960小時軟體教育課程,培養懂得軟體的人文學科專業工程師。
SCSA學員在培訓期間,每人每月發給50萬韓元(約476美元)津貼,在6個月的培訓結束後,將正式成為三星的軟體工程師,不過中途退訓或是未能結業者,都不能成為三星的正式員工。
三星之所以想培育人文學科背景的人成為軟體工程師,主要目的在於需要以不同角度看待事物的軟體人才,提升產品的設計與使用者經驗。此外,由於軟體人才需求愈來愈大,甚至出現供不應求現象,也促成三星親自培育軟體人才。
歡迎光臨 code.club (https://code.club/) |
Powered by Discuz! X3.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