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讀於美國柯羅拉號多州的Colorado Mines。熟悉數種程式語言,開發的Apps已經好幾千次下載。小學六年級就上full time college的課程,主修CS(Computer Science),預計十六、七歲分別要取得學士、碩士學位。
他覺得學習就好像吃飯一樣的基本,5:30am起床,寫一小時程式,程式寫的concise and short, like poem。以Object-C開發約15個Apple Apps,遇到惱人的bugs,也會堅持要fix! 不斷學習新知充實自己,顯得比同學成熟,但也常保赤子之心(一堆Disney玩偶,Winnie the Pooch)。不想交女友,覺得太浪費時間(更何況一堆大學生還在沈溺在電玩的虛擬世界)。喜歡編織(太靜態的了,一點都不sporty!),還編了Angry Birds裡面的Piggy,覺得自己是個書呆子。小一就從大人的書籍裡尋找想要學習的知識。他熱愛learning,認為學習就和eating吃東西一樣自然而且必要,除非你死了或者真的生活的悲慘,才未能學習。